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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藏
瓷器作伪给鉴定专家带来挑战 解读四大疑惑(图)
来源:北京日报 于海东 2009-04-20 09:23:01发表评论(0) 新浪微博 更多

 

    鉴定这个行业非常复杂,尤其字画鉴定,在各种艺术门类鉴定中是最难的。金先生以书画鉴定为例谈到鉴定的难处:“鉴定是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行业,你永远有需要学习的东西,稍微一放松,就会有新东西不知道。比如陶瓷、铜器、甚至玉器鉴定,都可以采取双轨制,但是字画不行。现在作画用的纸张都是一样的,也都是用现代的印泥、颜料,这样就没有办法用仪器鉴定。高科技解决不了这一类的真假问题,只能用眼去看、去分析。古代字画用仪器还能检测出年代,比如古代用的纸、墨、印泥、颜料等物质,通过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是明代早期的,但是明代早期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?当时名人字画就有仿品,比如‘吴门四家’的仿品有流传下来的,仅高科技检测出其年代也不能确定真假,还要从画风上去分析。代笔的问题自古就有,现在也有。画家名气大了自己画不过来,就让学生或儿女代笔,自己落款,这种现象很多。所以说字画鉴定比其他艺术门类难。这也给字画鉴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最重要的一点是鉴定家自己首先要会画会写,自己体悟到运笔着墨的奥妙,才能庖丁解牛,看出其中的门道。当然还要有渊博的学识,要知道名家的用笔风格,甚至还要结合他的性情、人生经历才能做出较准确的判断。”

    谈到如今市场上大量的鉴定证书,金鑫认为大多没有市场公信力,如同废纸一张。“因为这类证书都是出自民间鉴定机构,其实就是国家鉴定出来的也不一定可靠,专家也有‘打眼’和说谎的时候。我们说术业有专攻,鉴定一行涉及范围很广泛,专家并不是万能的。比如书画自顾恺之起有两千年的历史,每个朝代书法家数不胜数,一个人能鉴定一个朝代的字画需要很高的学识,如果说擅长看哪个流派的作品还比较实际。我曾经在新加坡呆过很长一段时间,岭南画派的作品见得多,因为这些作品大量流传在东南亚地区,尤其张大千的画,我看得比较多,北方的行家就很少有机会看到。过去常说‘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’,现在一些专家、学者、研究员被花钱请去做鉴定,明知自己看不了,却碍于面子不好意思承认,只好硬着头皮瞎看,甚至指鹿为马,认假为真。到最后一咬牙,在鉴定证书上签了字,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危害很大。”

    有人提出,应该设立相关法律法规,对那些不道德的行为追究责任。西方国家已经有这样的制度,做出错误的鉴定要按一定的比例赔偿。但是金鑫说:“目前在我国实行起来有很大难度,因为从事鉴定行业的人本来就少,这样会吓走一批人。况且有些失误不是人品问题,而是眼力问题。中国艺术品市场还刚刚起步,离规范市场还很远。这一方面有制度原因,一方面这也跟一个社会的道德标准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。比如日本二十世纪初期的画家横山大观的真迹现在非常值钱,但人们只认可他的后人开出的鉴定证书。在日本,许多这样的大画家,都有公认的权威鉴定机构。他们不单制度上规范了鉴定行为,人们在观念上也形成了统一的认识,这些我们还差得很远。”

    文物收藏何时走入不惑之年?金鑫说:“鉴定市场的规范对中国来说是数十年后的事,虽然是大趋势,也要经历大浪淘沙的过程。”

    解惑之3

    鉴定不收费
 

    尹晓琳

    究竟应该如何为“鉴定门”清扫门户?有人提出立法规范,有人建议传统方法与科技方法双管齐下,杂项藏家宋双才则指出,在目前情况下,艺术品鉴定应作为公益活动,不该收费。宋先生认为收费是导致鉴定行业鱼龙混杂的一个重要原因。他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分析:

    一、鉴定收费不利于文物市场的去伪存真

    鉴定若收费则存在利益问题。本着追求利益的心态,鉴定从业人员潜意识里并不希望赝品匿迹。因为赝品越多,鉴定的市场空间就越大,他们的收益也就越有保障。鉴定收费会促使鉴定行业更乱,许多人则在乱中取利。

    二、收费导致鉴定行为有失公允

    既然收费,就应该给人一个满意的答复。事实并非如此,社会上多数鉴定活动无法可依、程序混乱。鉴定人员因为不必承担责任,所以即使东西不是真的,也可以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语给前来鉴定的人以希望,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。

    三、鉴定行为没有收费依据

    目前国家尚未形成完整的古玩鉴定体系,对于鉴定从业人员的资质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。从业人员的构成主要是“走穴”赚取外快的兼职专家和一部分响应市场号召于近年崛起的“草根”鉴定家,其中不乏出自短期培训班获得资格证的“鉴定师”。这种基于经验的鉴定活动其有效性和权威性都不充分,这样的鉴定,本身就没有收费的依据。

    四、鉴定行为无法确定收费标准

    鉴定只要收费,就成为商业服务活动。在服务业中,消费者是上帝,完成消费者的委托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然而,在鉴定活动中,这种关系却被颠覆。鉴定人员对于鉴定过程和结论拥有绝对话语权,不管你能否领会,不管是否传授了知识(传授知识的质量也没办法衡量),没有公共管理法规的制约,委托人并没有享受到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权益。有人说鉴定出卖的是知识,知识是有价值的。但实际上无法衡量专家传授的知识是否满足了不同人的需要,也就无法确定收费标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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